(2017年第1期) 各班级: 兹杜昭明等1名在第3至7周纪检部早起、晚归考勤检查中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未按时早起。为了严肃校纪、院纪,帮助学生建立良好习惯,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下1名同学院级通报批评,取消其2017-2018学年参评奖学金、荣誉称号资格,取消党员发展资格。 特此通报,望全院学生以此为戒。通报名单如下: 生物类 1606 杜昭明 生命科学学院团工委 2017年10月30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