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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次数:

各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朋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开展 2025 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1.评选类别

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毕业生

2.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本科生8名、硕士5名、博士1名。

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5名、硕士3名、博士1名。

十佳毕业生原则上从各学院拟推荐的2025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遴选产生,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和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各10名,我院可推荐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课程不合格记录,本学年内无休学或延期毕业记录,2025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本科生推荐人选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年级专业前50%,少数民族学生可放宽至前60%。研究生推荐人选应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例如“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百名校园之星”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或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防汛救灾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突出贡献,或获得其他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具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人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的学生骨干,热心承担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实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十佳毕业生评选条件

十佳毕业生的推荐人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外,还应是事迹突出、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

四、评选进程

5月23日下午18:30前将纸质版本科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理科楼E412(本科)、E411(研究生),同时将附件3、4的电子版分别发送至邮箱、2069836812@qq.com(本科)、wxy2023132023@nwafu.edu.cn(研究生)。

因个人原因未按时间及要求提交、交错邮箱,直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将本次评选工作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评选时应注重毕业生的品德修养和日常实际表现,建议从多个角度综合考量,对拟推选的学生,要指导学生完善申报材料,对拟推选十佳毕业生的学生,要注重严格审核学生汇报PPT内容,要确保把有家国情怀、无私奉献、爱校荣校、师生认可、事迹突出、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遴选出来。

2.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3.请各学院做好工作宣传,将本次评选工作作为毕业生教育的重要环节,认真凝练毕业生先进事迹,多渠道加强对优秀学生的风采展示和事迹宣传,把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转化为促进各学院学生全面发展、奋发进取的强劲动力,充分发挥评选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