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考核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负责,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书记 院长
成员:学院党委委员
(二)各教职工考核由教师所在党支部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教师党支部书记、系主任
副组长:各教研室(中心)主任
成员:党支部委员、院教代会教师代表2-3名组成,总人数为奇数。
二、考核范围、方式和考核内容
具体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材料。12月15日前,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师德师风”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即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5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并打印纸质版交给各教研室(中心)。
(二)各教师党支部牵头,各教研室(中心)具体负责考核。请各教研室(中心)于12月16日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和考核内容,完成本教研室(中心)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各教师党支部于12月18日前完成相关教研室(中心)考核结果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于18日10:00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5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E418办公室。
(三)学院考核组审定。12月22日前,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公示与材料报送。学院将我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在学院予以公示,并上报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考核等级和比例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未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授课标准;
(4)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7)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8)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
五、有关说明
1.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纳入教职工考核统筹进行;辅导员按照教师要求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入职不足半年的新进教师也应进行师德考核并确定等级。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2.师德考核优秀可不占指标的为:当年度获省部级教书育人奖、学校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导师,师德先进集体负责人,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优秀导师团队负责人。
3.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4.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评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工资晋级、干部选任、评奖评优、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的首要条件。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5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5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