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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7   浏览次数:

2023级各学生班: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236号)和《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存

成  员:林雁冰、廖明帜、贾一波、刘杰、赵亮、颜霞、房春红、贺喜莹、武彩丽、任丽洁、廉家敏、王泽龙

二、监督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制定监督管理细则,公布咨询、申诉电话,监督推免生遴选,受理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组  长:王瑶

成  员:李积胜、贾莉

三、推荐类别和名额

生物科学拔尖基地22名(其中普通推荐7名),生物技术专业普通类13名,生物科学专业普通类10名,生物工程专业普通类9名,生物人才强基计划专项14名,“卓越农林人才计划”13名,一流学科团队及草食家畜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筹)11名,工程硕博士专项(直博生)1名,“研究生支教团”36名,“学术特长生”30名,“大学生2+3辅导员”30名。

四、工作安排

1. 9月7日,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有意向申请推免的学生请于9月8日10:00于理科楼E602会议室进行心理测试。

2. 报名“工程硕博士专项”的学生,请于9月8日15:00前将《2027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1)、《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5)、个人成绩单、个人简历、英语六级成绩单打包至同一文件夹,命名为“【工程硕博士专项】姓名-专业”发送至邮箱1096025144@qq.com。相应纸质版材料装进同一文件袋递交至理科楼E412办公室相应位置。9月9日8:00前往指定会议室参加“工程硕博士专项”科研能力评价。

3. 报名其他推免类型的学生,请于9月8日15:00前,按照《生命科学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考查评分实施细则》(附件2)提供加分材料原件,将纸质版《科研潜质加分清单》(附件3)及其支撑材料按照所列顺序装于档案袋中,附件3贴于档案袋封面,交至理科楼E412办公室相应位置。电子版附件3及支撑材料扫描件打包至同一文件夹,将文件夹命名为“【推免类型】姓名-专业-附件3”发送至邮箱1096025144@qq.com。

4. 9月9日,学院公布符合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完成心理测试、已按时递交附件3及其支撑材料、符合基本条件且持有至少一位我校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导师推荐信的学生,填写《2027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4),按要求打印并手写《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5)后形成扫描件,报名“生物人才强基计划专项”和“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的学生还须提交《导师确认书》(附件6)。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至同一文件夹,将文件夹命名为“【推免类型】姓名-专业”于9月9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1096025144@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理科楼E412办公室相应位置。

5. 报名生物科学拔尖基地、生物技术专业普通类、生物科学专业普通类、生物工程专业普通类、生物人才强基计划专项、卓越农林人才计划、一流学科团队及草食家畜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筹)的学生,请于9月9日15:00前往指定会议室参加科研能力评价。

6. 9月10日,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1. 请申请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递交各类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各个电子版附件须在原文件命名前增加“【姓名】”,例如:“【张三】导师推荐信”、“【张三】附件4-2027年推免资格申请表”。

2. 对申请文章、发明及专利等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加分的学生,学院将于9月8日16:00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答辩对其成果审核鉴定。

3. 请各申请学生按时到相应地点进行抽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价开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学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评价结束后请自觉离开场地不得相互讨论。

4. 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取得拟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5.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6. 用于科研潜质加分的各项内容均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视为不诚信,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29-87091037;邮箱:smxy@nwafu.edu.cn)提出复议书面申请(附件7)。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9月7日